在激情過後....文章借自蔡小明


44日在澄清湖球場的象熊之戰,主場球隊把「暴力熊」三個字,從名詞變成動詞,表面上看起來,熊隊將付出慘痛的代價(罰款、禁賽、形象等),但有一些現象與效應,也值得我們來思考。


針對事件男主角林智勝的「飛身肘擊裁判」,我轉播時用「態度是對的,但作法是錯的」,以及「可以理解,但不能原諒」來評論(其實我也知道這麼說是有爭議的),有一些球迷,對這種說法不能茍同,堅持「打人就是不對」、「應該譴責暴力」、「錯就是錯」、「沒有運動精神」、「缺乏風度」、「沒品」等,我想這些道理大家都懂,但大家可能不曉得,4/4當天除了緯來轉播球賽之外,現場只有一家平面媒體是到「高雄(現場)報導」,其他同業都是「綜合報導」(看電視轉播寫報導),這位唯一的文字記者半開玩笑的告訴我:「這幾天我都是獨家」,或許您會問:「其他媒體的記者呢?」,4/5各報的體育版可以解答大家的疑問,原來記者都跑到美國進行王建民的「貼身採訪」,所以幾乎每一家(4/5)都報導「阿民練滑球不順手」的消息。中華職棒本季第一場象熊之戰的新聞價值,完全比不上王建民的「例行練投」。


這場激戰足足打了12局,總共進行長達四小時二十分,但現場5756名觀眾,應該都跟我一樣,不但不覺得比賽時間久,反而希望這場比賽繼續打,打到分出勝負為止,千萬不要是「無言的和局」。因為,現場的象迷發現,他們所信仰的「黃衫精神」回來了!雖然當晚的衝突與象隊關係不大,但仔細想一想,沒有象隊全場的緊咬不放,比賽早在九局上半就以35劃下句點,根本不會上演九下的「大師兄爆衝秀」;對於感覺該贏而未贏的熊迷而言,雖然不捨林智勝等四名球員被驅逐出場,也都知道問題的嚴重性,但純粹就精神面來看,如果沒有這兩段意外的插曲,這場和局真的會讓熊迷十分「無言」!所以,「沒有運動精神」與「沒有精神」,哪一項對職業運動的傷害比較大?應該是見仁見智吧?(雖然我們也知道兩者並不相違背)





當晚現場的氣氛,就在九局下半有了劇烈的 轉變,雖然兩隊一度在六、七兩局「你來我往」,但現場的氣氛仍然是比較「分離式的」,場內的球員與看台上的觀眾,在九局下之前,基本上是「兩碼子事」!但 就從林智勝的「爆走」後,不用後援會的帶動,現場的球迷完全與球隊及球賽緊密的「合為一體」,每一球、每一個PLAY、每一個出局,球迷都當作是自己的事!彷彿自己也是球隊與球賽的一份子,心靈深處沉睡已久的棒球魂,開始完全凝聚在那顆比賽用球上,因此時間的因素已經不存在,球賽以外的事情(煩惱等)也已經不存在。這種境界才是職業運動要追求的,而不是只有輸贏的棒球比賽。


中華職棒經營的困境,並不是一般人能夠想像的,現在已經是面臨「生存」的問題,而難以面面俱到,必須要分辨輕重緩急,並化危機為轉機!從宣傳的角度來看,從搶版面的角度來看,從重新吸引球迷與媒體關愛的眼神來看,只要不是「打假球」這類的黑金醜聞,所有的新聞可能都是「好新聞」(同娛樂圈的道理)!況且,球場內的激情,原本就是職業運動的一部份,只要不過於頻繁,只要有適當的因應與處置,對於中華職棒不全然都是負面的!大家或許不用太嚴肅的看待!老話一句:就讓場內的歸場內吧!


同一件事情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,剛簽下三年合約且有出賽場次規定的林智勝,他會不知道衝動之後要付出的代價?就像2005年徒手搥球場設施而導致嚴重受傷的彭政閔,他會不知道這會危及他的運動生命?表面上來看,他們的行為都十分衝動、不智、不足取,甚至於都該給予譴責,但是探究其原因都有個共同點,那就是「求好心切」,及高昂的「求勝心」所致,如果他們不是「真性情」的男兒,凡事都只考慮到自己的利益,都只想到自己的合約條文等,然後這三年乖乖的坐在休息室裡,相信他們不會有那麼多的支持者,他們也絕不可能成為一位好的職業選手!

















讓球迷傷心、失望的,往往不是支持的球隊落敗,而是我(球迷)比你(球員、球隊)還用心,我比你還在乎!清 白打球、全力以赴、永不放棄等,本都是運動最基本的原則,但都是說起來輕鬆,做起來困難的事情,尤其是非常抽象的後兩者!中華職棒的每一份子,要用什麼方 式來告訴球迷,我們真的很用心,我們每一球都很在乎?這絕對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。這也或許就是中華隊比賽與中職比賽,最重要的落差吧?人永遠是相對的,往往都是當你在乎時,所以我在乎,球迷當然也一樣!


衝動過了頭,都一定會付出代價,這也是負面教材下,對社會正面的啟示吧!激情過後難免有些悔恨,但能從中找到一些教訓與省思,能用更多元、客觀的角度審視每件事物,壞的事情不一定都只留下壞的!就像我們一般人總把下雨天叫作「壞天氣」,但是沒有下雨天,春天的花朵就缺乏雨水的滋潤,沒有下雨天,雲層裡透出的陽光,就不會那麼令人欣喜與珍惜。


激情過後的隔天,象熊兩隊同樣在澄清湖球場交手,觀眾從前一天的5756人,增加到7447人(本季新高);電子媒體從前一天的「緯來獨家」,到隔天的六家;平面媒體也從前一天的「自由時報獨家」,到隔天的至少四家(含平面攝影)



(最後還是來首五年級的老歌吧!改編自張清芳所唱的「激情過後


是誰狂妄地衝撞我的心,不讓我有閃躲的空隙,


天天看球,卻沒有啥感覺,


夜夜相伴卻留下,無言的妳。


是你再度衝到我的身邊,
混亂我原有的平靜,
不得不說出,驅逐出場,
結局依舊是激情。

在激情過後,我分析我自己,
竟是不敢告訴你,剛好而已,
在激情過後,我後悔不已,
禁賽也只是為了剛好而已!

PS.至於這次我在轉播中的用語,引起一些球迷的誤解,我也會加以反省,被大家指責也只是剛好而已,也是我小衝動之後該付出的代價。



鈴兒兔也有話要說....

在激情過後
我分析我自己
....
....

讓我再想一想
....
....
....
....
打人還是不對ㄉ
古今中外這是鐵ㄉ定律
....
該依正常管道[上訴]
即使[時效]已過...這是另一ㄍ無奈


...新聞中東石鄉惡婆歐媳事件
鄉民為公理出頭.疼惜自己ㄉ[小小同鄉]]
將來可能面臨ㄉ刑責
妨害公務重於傷害
目前ㄉ保釋金就可見一斑
挨打ㄉ媳婦另一ㄍ自力救濟ㄉ管道是提起民事訴訟
但可能遭到惡婆婆質疑....你就是想要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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