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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教室大掃除
甲在教室丟球 打天花板ㄉ燈座打下一半 另一半仍黏在天花板上
燈座內電線掉出來
乙和甲協商關掉電源後 乙將椅子疊在桌上
甲扶住椅子 乙站在椅子上拿剪刀剪斷電線
以免有人誤觸或燈座突然掉下燈管破裂傷及無辜
然後報告校工和導師
校工到場勘查後告知孩子和導師

1.若電線未剪 他將電線塞回燈座內 找ㄍ螺絲起子重鑽ㄍ洞固定燈座即可
2.但環繞全班教室ㄉ電線被剪斷 必須找電匠來處理 費用當然由家長支付

次日兩ㄍ媽媽和電匠都來ㄌ
電工估價電線和工資1600元
甲 乙兩 媽媽吵起來
甲媽認為費用提高由乙而起 本應全額付費 因為孩子兩私下說好一人一半
所以她願意付800
乙媽則大力主張乙是為助人 不被獎賞反被罰
如果因此需支付800或更高費用 將不會有人再願意助人 免禍上身
......
家長問導師意見
導師說...犯錯難免 知錯能改 針對錯誤勇于認錯 盡到該盡ㄉ責任 學校口頭告誡
沒有將燈座恢復原狀 兩人將同樣處罰
幫助別人 動機該嘉許 但錯誤ㄉ行為造成更大ㄉ損失 所以一體同罪
怎樣ㄉ結果才合理ㄋ 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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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媽最後讓步願全部負擔
並由外自行找電工修復
後來告訴導師全部費用600元而已 她之所以讓步ㄉ原因是甲告訴她 乙ㄉ母親不在身邊
當日來校ㄉ是乙ㄉ後母 因為這件事 乙已被痛打一頓
她不願乙因此箋箋之數再被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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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隔兩ㄍ月ㄉ暑假
我在課堂上舉例 讓孩子判斷....動機是助人 結果卻鑄成大錯 可以免責ㄇ?

康康被刺一刀   刀在傷口上   健健為減輕他ㄉ痛苦而 將刀拔起
結果血大量噴出 流血不止 竟捱不到送醫 因失血過多而死
健健可以免責ㄇ?
孩子們一致認為健健有相當責任
至於怎麼樣ㄉ刑度比較合理?
真有事實法官去傷腦筋吧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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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鈴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